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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非公党委发〔2017〕4号
省工商联各商协会: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对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批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指导各商协会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扎实推进会员企业党的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两新”组织党工委)工作部署和省非公经济组织党委2017年工作安排,拟于6月召开省工商联商协会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会人员:省工商联各商协会党建工作指导员或党群工作联络员。(有党员的商协会请明确一名党员负责同志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没有党员的商协会可确定一名非党负责同志担任党群工作联络员。)
三、会议要求:
(一)请各商协会确定2家党建示范工作会员企业,并于5月26日前将“本商协会开展党建工作、群团建设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党建示范工作会员企业名单及其经验做法”报省非公经济组织党委办公室。要求工作总结突出特色和亮点,工作思路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扎实,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具有全省示范意义的典型材料,将在会上作发言交流,并汇编印发。
(二)“团结教育好,党建工作扎实有效”是2017年“优秀商会示范点”和“四好”商会基本要求,是不是支持党建工作、有没有成立党组织、抓不抓会员企业党建工作等情况将作为本次评选的重要依据,并充分征求省非公经济组织党委、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意见。各商协会要高度重视,根据会议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认真撰写汇报材料,积极推荐优秀的党建工作示范企业,为全省各级商协会抓党建促发展提供示范样本。
联系人:陈婷婷,联系电话:020-8334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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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共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 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