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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工商联发〔2016〕5号
各地级以上市工商联、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联、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大发展,充分发挥大型民营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扩大民营企业的社会影响,根据省领导有关指示精神和《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的通知》(全联厅字〔2016〕3号)要求,省工商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决定联合开展2015年度我省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排序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对上规模民营企业的调研排序,树立标杆,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大型骨干民营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新动能,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营造更好的外部环境。
二、调研范围和调研内容
调研数据的时间范围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调研对象是2015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和外资绝对控股企业(港澳台除外)不在调研范围内〕,其中重点调研对象是2015年度营业收入4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民营企业。营业收入是指民营企业的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非主营业务、境内和境外的收入。调研内容为《2015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表》(附件1,以下简称《调研表》)。
三、调研的组织和实施
本次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是面向全省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开展的全面性调查,自上而下部署,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汇总。以民营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为主要指标,以资产总额、净利润等为参考指标进行排序,在此基础上产生“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入选名单,同时向全国工商联推荐申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
1. 请各市工商联、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调研排序工作由工商联牵头,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配合,双方主要领导负总责,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请各地于3月15日前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分别报省工商联经济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民营经济处。
2. 请各市工商联、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尽快开展发动工作,狠抓落实。对附件2中所列民营企业,要派出工作小组逐一上门动员,落实民营企业上网填报《调研表》,并收集《调研表》,其中45亿元以上的还须收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调研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一式两份须经民营企业审核盖章。今年调研启用网络申报系统,民营企业参报须上网填报、打印《调研表》上报同步进行。《调研表》可从全国工商联网站首页下方的“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专题下载。
3. 请各市工商联会同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调研表》进行汇总,审核把关。经审核无误后盖章,并于4月15日前将参报民营企业汇总名单及《调研表》分别报省工商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调研排序成果应用
1. 对入选的“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和“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民营企业,将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布,宣传典型,树立标杆,大力引导和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2. 对调研排序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评判,形成“2015年度广东省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分析报告”,提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
3. 有条件的地市工商联可结合本地民营经济发展水平,扩大调研范围,开展本地民营企业排序工作,撰写调研分析报告,并将研究成果报送省工商联。
五、其它事项
1. 本次调研排序及其发布活动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2. 未尽事宜请咨询省工商联经济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民营经济处。
此次调研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工商联、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排序工作的认识,理顺工作程序,积极克服困难,细致组织实施,体现参报的广泛性、代表性,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省工商联联系人:黄少珊 邓文祯
联系电话:020-83351700、83352867
传 真:020-83331955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朝天路2号(邮编:510180)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邓承红 黄锦南
电 话:020-83133435、83135849
传 真:020-83133281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邮编510030)
附件:1.
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3月8日